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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6  发布人:文秘科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明查暗访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春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形式

1.自查,即日起至2月23日。

2.抽查,2月23日、24日。

二、检查内容

1.开学第一课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关于严密组织 开工“第一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 安办字〔2025〕3号)、《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严密组织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6号)有关要求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通过工作会议、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师生上好安全开学“第一课”。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各部门、各学院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要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 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22】16号)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情况,重点是制度建设、“三防”建设情况。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3.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JY/T0616-2013)、省消安委«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宿舍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应急出口和疏散通道治理情况。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参与部门:学生工作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4.校园欺凌、暴力。主要检查公安部 教育部 中央网信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公治安【2024】921号)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学生欺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学院

5.实验室安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对学校危化品信息化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将实验室危化品纳入全过程监管,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牵头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参与部门:安全管理处、科技处、相关学院

6.校园周边安全工作。主要检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配备、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划情况。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参与部门: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

7.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检查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6号)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是是否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和膳食委员会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8.校车安全工作。主要检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有关规定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运行方案、校车安全性能及日常维护等情况。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参与部门:安全管理处

9.学生心理健康。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加 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普测筛查,针对特殊学生 “一生一案”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一对一”帮包制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六个一”行动,切实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学院

10.意识形态。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党发〔2019〕1 号),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落实好形势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舆情预警应对处置等机制,严格各类阵地管理,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牵头部门:宣传部

参与部门:统战部、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三、组织安排

本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期间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联系学院、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整改,学校主要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抽查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情况。

(一)自查整改,做到即查即改。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把隐患找到找准找全,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增强工作本领,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深入了解校园安全工作规律及特点,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二)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做到动真碰硬。创新检查方式,组织人员力量走出机关、深入现场、扑下身子,对分管学院和部门进行常态化集中检查。要广开信息渠道, 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为校园安全监管检查装上“千里眼”“顺风耳”。

(三)学校主要领导督查核查,务求取得实效。学校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无死角地开展排查整治,做到点上突出、面上覆盖。

(二)严格整改落实。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对失职渎职、工作敷衍、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任到人,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要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短板弱项,制定配套措施,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请于2025年2月25日17时前通过“平安理工”公众号“安全问题反馈”平台报送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

黄岛校区联系人:姜圣天 电话68052006

市北校区联系人:吕海青 电话85071109

青岛理工大学

安全稳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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